我觉得这个规定是很好的,但是不要不执行或有区别地执行。
举个例子,如果说一个澳洲人在the pier里面脱鞋,脚还放在桌子上,而且还让7个小孩子在那里大声喧哗(我在墨尔本这里是看得多了,那些AU WP的种种丑陋的行为让我对白人的好感全没有了) 我相信国泰的小姐姐肯定会劝说的。但是,如果他拒不改正,小姐姐会提升到请他们离开的程度吗?这个我持有高度怀疑态度。那些职员肯定会赶我走,如果我做了类似的事,即便我是马可波罗会最高级会员。但是,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澳洲人的身上吗?职员会不会担心赶走外国人后那个人来投诉,经理(可能是一个白人)把他炒了呢?
所以,国泰内部应该有一个更完善的规定来确保执行这条规定,而且对于那些正确劝离行为不正乘客的职员的保障应该完善。